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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江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备选库招标Aug 12, 2014

  锦江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为做好以商标为主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,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质量,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遴选,特就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备选库进行公开招标。

  一、招标内容

  根据投标单位的数量和质量,建立由十家左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组成的备选库(代理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各占一半),以便在需要与商标有关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时,遴选委托。备选库期限为自中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。备选期间,中标机构免费为本公司进行商标续展提示、公告监测,如本公司需要续展注册、提起商标异议、争议等申请时,即委托提供提示、监测信息的中标机构代理,多个中标机构提供相同提示、监测信息的,以提示、监测信息最先到达本公司的中标机构为代理机构;其他与商标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务,本公司视具体情况自主确定一家中标机构为代理机构。

  二、投标须知

  (一)投标文件及其内容

  1、投标书;

  2、投标表;

  3、包含必要条款的协议文本;

  4、其他说明文件。

  (二)投标文件的递送

  请投标人于2014年9月19日17:00前,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递送至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2楼锦江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,联系电话:021-63264000,黄德启、钱一然,电子邮件:huangdq@jinjiang.comqianyr@jinjiang.com。逾期投标无效。

  本公司可视情况约请投标人至本公司面谈,不接受面谈的视为放弃投标。

  三、开标、评标、中标

  本次招标由本公司相关部门组成的评标小组于本公司(延安东路100号)22楼会议室统一公开开标(开标时间将另行通知,投标人可派员参加);评标小组将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价格、机构规模和人员经验、境外合作关系、协议文本的完备和公平等因素,按照商标日常业务(以代理公司为主)与商标诉讼业务(以律师事务所为主)各有侧重、上海和北京两地兼顾的原则,统一评估,确定中标人。

  本公司将适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中标人,如投标人未接到本公司的通知,表明投标人未中标。

  中标后,本公司将根据招投标情况确定统一版本的知识产权代理框架协议,与中标人另行签署。

  四、其他

  1、对于投标人递送的投标文件,无论是否中标,本公司概不退还,请投标人自行办理有关备份手续。

  2、无论本次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,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招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,本公司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。

  投标人依本招标书投标的,视为接受本招标书的全部条款内容。

  欢迎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前来投标!

附件下载:

锦江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备选库招标.doc

  锦江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

  2014年8月13日

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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